各有关学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培养方案》相关要求,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决定开展第二期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30日。6月25日报到,7月1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地址:山东省烟台市丽景华侨酒店 芝罘区环山路30号)。
二、参加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学员(名单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请学员提前做好参加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学员一律不得请假,未完成集训规定学时要求的学员,将依规予以淘汰。
四、联系方式
考试培训部电话:0471-4192596、4192597
酒店电话:0535-5529800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学员名单.pdf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6月18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