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内容

关于参与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参与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中介机构的通知》转发你们。有意参与且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关于征集参与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中介机构的通知》。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3月4日

关于征集参与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中介机构的通知.pdf 

附件.docx



作者:马雷
来源: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