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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方案》的通知

内注协〔2021〕7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组织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方案》(以下简称《宣传方案》)。现将《宣传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学习。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作为行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本所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会计师事务所要落实宣传工作主体责任,有效运用培训班、座谈会、网站、媒体等多种形式,丰富宣传方式方法,引导本所职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意见》精神,确保《意见》精神真正入脑入心。

三是及时总结,确保学习效果。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对标对表《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宣传方案》明确的具体要求,规范内部治理,提升质量管理,强化诚信建设,以实际行动共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将本所学习宣传动态和信息特别是《宣传方案》附件2所列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协会办公室,便于协会汇总整理后上报中注协。

联 系 人:萨茹拉    潘雨佳

联系电话:0471-4192562

电子邮箱:hydjnmg@163.com

 

附件: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pdf

2. 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方案.pdf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0月9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