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律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于8月12日之前将有关建议或意见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服务系统”信息上报管理模块上报我会。
联 系 人:杨昊伦
联系电话:0471-4192557
附 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律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pdf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8月7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