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填写《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并于2019年4月20日前上报我会。
此次综合评价上报资料通过“内蒙古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行业管理系统”)完成,请登录内注协官网(http://www.nmgcpa.org.cn/zzq/)行业管理系统,在“信息上报管理—填报信息”模块下载、上报综合评价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行业管理系统”首页“常用工具”中“事务所用户手册”)。
联 系 人:张志
联系电话:0471-4192557
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docx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3月19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