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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工作的通知

内注管〔2018〕4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深化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评价激励机制,引导事务所做强做大,推进会计师事务所晋级晋档,促进行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根据 2018 年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内注协)工作计划,我会将开展2018 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工作。2018年度综合评级工作继续按照2017年5月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暂行办法》进行,对业务收入指标和党团建设指标略作调整。现就事务所综合评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填报

    事务所负责人组织本所综合评级信息填报工作,指导本所按本通知要求,规范、及时填报相关指标信息,仍沿用上年度的方式进行填报,即通过内注协网站下载,获取综合评级表(Excel 格式),并根据以下要求填列有关信息:

    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评级评分办法及上报资料说明》和综合评级表中指标定义及材料要求;

    2、为减少事务所填报负担,并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对评级表注册会计师人数、业务收入、继续教育、处罚惩戒等部分指标数据信息,将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内注协年度记载中提取;

    3、为保障评级工作顺利进行及按时公示和公布评级结果,各事务所应及时上报评级所需材料。

    二、审核和汇总事务所填报信息

    事务所完成综合评级表的填写后,及时发送指定邮箱。事务所须按本所实际情况认真填报,并对填报内容负责。内注协将对事务所上报的综合评级表材料进行审核。

    为了便于综合评级工作开展期间的相关信息及时沟通,内注协可能与事务所随时通话,事务所安排信息员关注此项工作。

    三、时间安排

    各事务所于 2018 年 4月 30日前,填写完成综合评级表,并上报内注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志   

    电  话:0471-4192557

    电子邮箱: 482702024@qq.com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表.xlsx

2.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评级 评分办法及上报资料说明.docx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4月4日



作者:邹莉
来源: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0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