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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召开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的通知

内注办〔2017〕20

协会各常务理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规定和协会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2017年3月22日在深圳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5:30分,3月21日报到(不设接站自行前往),3月23日疏散。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三洲田1号深圳会计进修学院

三、会议内容

1.汇报2016年度协会工作总结;

2.研究部署2017年协会重点工作;

3.研讨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4.修订研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级办法;

四、相关事项

1.会议期间食宿由协会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常务理事务必出席,并于3月12日之前将参会回执表发送至357973146@qq.com邮箱。

3.会务组联系人:赵怡晨 联系电话:0471-4192611/15149000901

深圳会计进修学院总服务台电话:0755-25202011

附件:常务理事参会回执表.docx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3月1日


 

 

 



作者:董家鹤
来源: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03月03日